
事故致因理論
常見的事故致因理論有下面幾種:
1.事故頻發傾向理論
1939年,法默和查姆勃等人提出了事故頻發傾向理論。該理論認為少數工人由于自身原因,具有容易發生事故的穩定的個人內在傾向,是所謂的事故頻發傾向者,他們的存在是工業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這種理論目前不被大多數人認可。
2.海因里希因果連鎖理論
該理論把工業傷害事故的發生發展過程描述為具有一定因果關系事件的連鎖,并將事故因果連鎖過程概括為以下5個因素:遺傳及社會環境一人的缺點一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一事故一傷害。即:不良環境誘發或者是由先天的遺傳因素造成人的缺點;人的缺點造成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導致事故的發生;事故的發生造成人員的傷亡。該理論認為,企業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消除機械的或物質的不安全狀態,中斷事故連鎖的進程,便可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3.能量意外釋放理論
該理論認為,工業事故對人的傷害是由于發生了能量或有毒物質意外的釋放,因此可以利用各種屏蔽來防止意外的能量轉移,從而防止事故的發生。
4.系統安全理論
該理論應用現代系統論的觀點考查事故的原因,其區別于傳統安全理論的創新概念主要有:
(1)在事故致因理論方面,開始考慮如何通過改善物的系統可靠性來提高復雜系統的安全性,從而避免事故。
(2)不存在絕對安全,任何事物中都潛伏著危險因素。
(3)不應追求根除一切危險源,但可減少來自現有危險源的危險性以減少總的危險性。
(4)安全工作的目標是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萬一發生事故,也可以把傷害和損失控制在較輕的程度上。
